中国科学院科学与工程计算国家重点实验室  
 

暑期组织管理办法(暂行)

 
     
 
    1.中国科学院科学与工程计算国家重点实验室(以下简称实验室)针对科学计算的特定领域每年组织期两周的科学计算暑期班。
 
 
    2. 每期暑期班邀请两位主讲专家各讲授18学时的课程。每位主讲专家可配备一位助教。每期学员40左右,参加者为国内高年级
 
 
研究生和青年科研人员。
 
 
    3.课程安排:上午由专家负责授课,下午由助教负责习题课和答疑。
 
 
    4.实验室为主讲专家提供住宿、往返经济舱的旅费、 3000元/半天的讲课费;为助教提供住宿、不超过1.2万元的往返经济舱旅费
 
 
1000 元/半天的讲课费。(讲课费标准参照〔2013〕523 号印发《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》)。
 
 
    5.实验室为每位通过考核的学员提供不超过 800 元的一次往返路费(限火车硬座或长途汽车), 
 
 
培训期间不提供用餐,伙食费实行包干 ,100 元/人天。
 
 
    6.实验室暑期班的培训费用实行综合定额标准,分项核定、总额控制。综合定额标准如下:(参照〔2013〕523 号印发《中
 
 
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》) 。
 
 

 

 

 

单位:元 / 人天

住宿费

伙食费

场地费和讲课费

资料费、交通费和其他费用

合计

180

110

100

60

450

 
 
 
    7.期班信息在实验室网页上发布。申请者向实验室提交申请表申请表下载地址:http://lsec.cc.ac.cn/chinese/lsec/。学员
 
 
由实验室酌情录取。
 
 
    8.联系方式:北京市中关村东路55号,中国科学院科学与工程计算国家重点实验室,邮编:100190
 
 
 
 
 
 
 
     
 

     中国科学院科学与工程计算国家重点实验室 

 
 

2016年7月30

 
     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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