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申请实验室经费资助的学术会议(以下简称“会议”)应于每年 12 月 31 日前提交下一年度的《中国科学院科学与工程计算国家重点实验室资助学术会议申请表》,申请表下载地址:http://lsec.cc.ac.cn/chinese/lsec/ 。
2.会议需事先取得除本实验室外所有其他主办、承办和协办单位的同意,并随申请表提交相应证明材料。
3.会议形式和活动内容需严格限于学术交流,遵守国家法律,符合国家关于学术会议的相关管理和财务规定,严格遵从数学院及相关单位的学术会议管理规定和程序。
4.获批资助的会议应在会议文档(包括手册、网页、海报等)中注明实验室为会议的资助单位。
5.联系方式:北京市中关村东路 55 号,中国科学院科学与工程计算国家重点实验室,丁如娟,邮编:100190。电话:( 010 )82541031,传真:( 010 )82541031 , Email : dingrj@lsec.cc.ac.cn 。
6.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由中国科学院科学与工程计算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,原有关条例自行废止。 中国科学院科学与工程计算国家重点实验室
2019年3月22日制订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