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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科学院科学与工程计算国家重点实验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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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外访问学者管理条例(暂行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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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中国科学院科学与工程计算国家重点实验室(以下简称实验室)海外访问学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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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为冯康访问教授、访问教授和高级访问学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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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实验室每年原则上邀请1名国际著名专家作为冯康访问教授(Feng
Kan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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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stinguished Lecturer)到实验室访问一周,访问期间做一次公众演讲。实验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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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住宿、不超过2万元的国际旅费和每天1200元的生活津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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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实验室每年邀请总计不超过10个人月的访问教授,每人访问时间1到3个月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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访问教授在访问期间需开设一门12学时/月的短课程,并与实验室研究人员开展合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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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。实验室提供住宿、不超过1万元的国际旅费和每天800元的生活津贴。实验室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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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教授申请者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提交下一年度3月至后年2月的《中国科学院科学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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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计算国家重点实验室访问教授申请表》,申请表下载地址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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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lsec.cc.ac.cn/chinese/lsec/visitorsC.doc,同时附申请者简历、最近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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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的论文目录和实验室合作者推荐信。实验室的访问教授原则上应具备相当于境外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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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正教授的职称,
必须得到实验室研究人员的提名,访问期间应有实质性的合作研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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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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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实验室每年邀请若干人月的高级访问学者,每次访问时间不少于1个月,与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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验室相关研究人员开展合作研究。实验室提供住宿、不超过1万元的国际旅费和每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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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0元的生活津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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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
实验室的海外访问学者访问期间必须在实验室工作,如需外出,应征得实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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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的同意,费用自理。访问教授和高级访问学者在实验室访问期间所取得的成果由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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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学者所在单位和实验室共享,并由实验室统一编号和存档。访问结束时需递交《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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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科学院科学与工程计算国家重点实验室海外访问学者总结表》,相关研究论文应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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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“得到中国科学院科学与工程计算国家重点实验室的资助”(Supported
by State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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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ey Laboratory of Scientific and Engineering
Computing, Chinese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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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cademy of Sciences)的字样,论文发表后要及时向实验室送交论文抽印本或复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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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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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
联系方式:北京市中关村东路55号,中国科学院科学与工程计算国家重点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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验室,樊建荣,邮编:100190。电话:(010)62627352,传真:(010)62542285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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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mail:fanjr@lsec.cc.ac.cn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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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
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由中国科学院科学与工程计算国家重点实验室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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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解释。实验室原有关条例自行废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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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科学院科学与工程计算国家重点实验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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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3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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